又愛又恨 又愛又恨今天與他辦離婚了。 在友人David的見證下,上午我與他,在離婚證書上簽字,並約定下午二點去辦登記手續。 愛一個人是深切、刻骨的。不愛他,更是絞心、泣血的。要求離婚的是我,已經說了三年,他就是不願意有巢氏房屋,雖然二人早已分居兩地,我在印尼,他在寧波。 今天,大家因春節,全回到台北。他同意離婚了,但我卻膽怯了,徬徨了,也猶豫了。 昨天與習昔日老闆David聯絡,說了這事,他一時不出一語,我低泣半天,他終於說,基於好朋友的好房網立場,應該勸合不勸離,但事實上,「你已修佛十年,感情之事,已十分淡然,又無激情,你叫他如何?如何決定,我無法幫忙,你一旦下定決心,無論簽或不簽,我都挺你。』 感情真是執著的、私密的,是完全的但卻是片面。殘缺的愛租屋才是雋永的,今日一簽字,到底我是失去?還是他未曾擁有?留給時間,讓清風、白雲去證明吧。 一早九點出家門,我有種慷慨就義的胸懷,只是計程車快到約定的地點,我又躊躇了,我真該去嗎?我現在已一無所有,爸媽都不在,同父租屋網異母的哥哥們,在母親猝死後分得家產後,就很少往來,我們又無小孩。如果我們離了婚,那我還有什麼?我目前事業又剛從印尼前進上海,基礎還未打穩,若真與他離婚,我可真是已一無所有,也許再忍耐幾年他就迷途知返,也許。。591。 但真能那樣?變色的愛情,有什麼值得留戀,就是勉強留下他,有什麼用?她又如何?他會離開她嗎?他又怎麼捨得他的小孩,我能容忍他兩地都有個家嗎?答案是明擺著。  他簽字了,在David將市售定稿離婚協議租房子書拿出後,他低頭看一下就簽了,表情木訥,像一隻戰敗的公雞,淡淡地說:「下午二點,我會在戶政事務所等你,一起辦登記。」說罷就離開,把我和David丟在那咖啡廳。 我打敗他了,我終於如願以償跟他離婚了。只是我為什麼沒有買屋高興的感覺?從台北到雅加達到大陸,我辛苦經營十年的婚姻,不敵另外一個女人用二年的時間,就淪陷了,我真不甘心,但又能如何?心情低落海底,好想大哭一場。David說好歹吃個中飯,我說不餓,他也只好好陪著我挨到下午二點,賣屋他真是個好老闆兼好朋友。 下午辦完離婚登記,我說我請他吃個飯,好聚好散,他點頭答應,只是現在才三點,吃晚餐還早,就在事務所附近選家西餐廳,二人坐下後,沉默好久,既然是我約他的,就開口問:「她沒回台北?」他悻悻然房地產說:「因未辦結婚登記,不能進台灣,兒子還小,何況大陸大雪災,不方便旅行,所以沒來。」 從此二人呆坐30分鐘,實在不願再提過去的甜蜜生活,只好握手告別。 離開他,我一個人縮著脖子,獨自走在台北東區街道上,頂著九度寒買屋網風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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